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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协议离婚如何处理?

2023-10-04 06:46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协议离婚如何处理?为了帮助大家,内容整理如下:

文章发布于2023-12-28 09:00 婚姻家庭

众所周知,夫妻协议离婚,必须签订离婚协议书,协商离婚事宜。双方协议离婚的,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程序办理离婚登记。

网友咨询:

妻子与丈夫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准备第二天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中,妻子同意放弃全部财产。后来丈夫反悔,离婚未能达成。这时,妻子想向法院提出离婚,但又不想放弃全部财产。丈夫表示,协议既然签了,他就没有权利分割财产了。事实真的如此吗?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反悔有效吗?

江苏良业律师事务所王海军律师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以离婚登记或者离婚登记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认为,协议离婚不成,一方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后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并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

因此,妻子有权利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王海军律师分析:

1。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双方协议离婚的,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程序办理离婚登记。

(1) 应用

双方同意离婚时,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是城市中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街道办事处或者民政部门,农村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当持有下列文件、证明:①户籍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单位、村委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 离婚协议书; ⑤ 结婚证书。另外,还需交付离婚证和备案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 回顾

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受理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向当事人明确解释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应当如实回答婚姻提出的问题。登记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应查明:①离婚申请人是否为合法夫妻; ②离婚申请人双方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 离婚是否确实是双方自愿的; ④ 子女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理; ⑤财产问题是否处理得当等。登记机构发现离婚当事人违反婚姻法的,应当批评教育或者不予登记。触犯刑法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草率离婚、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关系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做好思想教育和调解和解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应当认真审查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登记,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程序长时间拖延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让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考虑。审查期间,双方达成和解共识的,应当准许双方撤回离婚申请。

(3) 注册

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审核后,将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给《结婚证》。夫妻关系自双方领取离婚证之日起终止。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婚姻登记管理机构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构不予登记当事人离婚登记申请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如一方对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财产问题的处​​理有异议的,应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处理。只有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诉讼。原婚姻登记机关不撤销离婚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申请离婚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由婚姻登记管理机构撤销离婚登记,宣告解除婚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聚会200元。

2。 离婚协议书公证后具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公证并非离婚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离婚协议合法,代表了双方的真实意思,就仍然具有约束力。但是,离婚协议必须在夫妻之间有效。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离婚生效。

离婚协议书不能作为婚姻状况的证明。这是离婚男女婚姻状况的证明。

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11年退伍后,长期从事律师工作。曾担任数十家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代理案件近千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本文内容整理并原创于鑫东情感网(https://www.webguidecorpuschristi.com/)。它将不断更新。喜欢的朋友可以收藏我们。下一期为大家推荐的重点话题是: 情感口述录音 听听三对夫妻的真实情感叙述。我们继续深入介绍本期的主题。




众所周知,夫妻协议离婚,必须签订离婚协议书,协商离婚事宜。双方协议离婚的,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程序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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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与丈夫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准备第二天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中,妻子同意放弃全部财产。后来丈夫反悔,离婚未能达成。这时,妻子想向法院提出离婚,但又不想放弃全部财产。丈夫表示,协议既然签了,他就没有权利分割财产了。事实真的如此吗?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反悔有效吗?

江苏良业律师事务所王海军律师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以离婚登记或者离婚登记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认为,协议离婚不成,一方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后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并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

因此,妻子有权利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王海军律师分析:

1。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双方协议离婚的,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程序办理离婚登记。

(1) 应用

双方同意离婚时,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是城市中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街道办事处或者民政部门,农村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当持有下列文件、证明:①户籍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单位、村委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 离婚协议书; ⑤ 结婚证书。另外,还需交付离婚证和备案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 回顾

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受理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向当事人明确解释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应当如实回答婚姻提出的问题。登记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应查明:①离婚申请人是否为合法夫妻; ②离婚申请人双方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 离婚是否确实是双方自愿的; ④ 子女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理; ⑤财产问题是否处理得当等。登记机构发现离婚当事人违反婚姻法的,应当批评教育或者不予登记。触犯刑法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草率离婚、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关系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做好思想教育和调解和解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应当认真审查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登记,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程序长时间拖延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让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考虑。审查期间,双方达成和解共识的,应当准许双方撤回离婚申请。

(3) 注册

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审核后,将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给《结婚证》。夫妻关系自双方领取离婚证之日起终止。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婚姻登记管理机构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构不予登记当事人离婚登记申请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如一方对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财产问题的处​​理有异议的,应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处理。只有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诉讼。原婚姻登记机关不撤销离婚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申请离婚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由婚姻登记管理机构撤销离婚登记,宣告解除婚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聚会200元。

2。 离婚协议书公证后具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公证并非离婚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离婚协议合法,代表了双方的真实意思,就仍然具有约束力。但是,离婚协议必须在夫妻之间有效。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离婚生效。

离婚协议书不能作为婚姻状况的证明。这是离婚男女婚姻状况的证明。

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11年退伍后,长期从事律师工作。曾担任数十家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代理案件近千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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